6月(yue)8日,山西(xi)省工(gong)業(ye)和(he)信息(xi)化廳和(he)山西(xi)省生態環(huan)境廳向11個(ge)市(shi)工(gong)業(ye)和(he)信息(xi)化局、生態環(huan)境局印發《山西(xi)省鋼鐵行(xing)業(ye)超低排(pai)放2020年(nian)決戰計(ji)劃》(以(yi)下(xia)稱《決戰計(ji)劃》),要求全省各(ge)有關部門要精準對標鋼鐵行(xing)業(ye)超低排(pai)放目標任(ren)務(wu),以(yi)京津(jin)冀及(ji)周(zhou)邊(bian)地區(qu)4市(shi)、汾渭平原4市(shi)和(he)太原及(ji)周(zhou)邊(bian)“1+30”重點區(qu)域(yu)為主戰場,深入推(tui)進產業(ye)結構(gou)調整,全面實(shi)現(xian)鋼鐵行(xing)業(ye)超低排(pai)放。
《決戰計劃》明確指出,2020年10月1日前,全省鋼鐵企業(包括鋼鐵聯合企業,獨立煉鐵企業,獨立球團企業,有燒結(球團)或高爐的鑄造、 鐵合金企業)完成有組織、無組織環節超低排放治理任務;位于設區市的規劃區、“ 1+30”區域的鋼鐵企業,以及其他區域內裝備水平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限制類的鋼鐵企業,要同時完成大宗物料清潔運輸改造,進出企業的大宗物料和產品采用鐵路、管道或管狀帶式運輸機等清潔方式運輸的比例80%,其他汽車運輸部分應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或達到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汽車。
《決戰計劃》強調完成鋼鐵行業全面超低排放任務,首先要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要持續推進城市建成區及周邊重污染企業搬遷退出,2020年10月底前,11個設區市規劃區退出未達生態環境部工業企業分類管控A級和B級標準的鋼鐵企業, “1+30”區域范圍內退出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含運輸環節)的鋼鐵企業。二要加快推進鋼鐵行業限制類工藝裝備升級改造,對照超低排放標準和清潔生產要求,同時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項目建成后應穩定達到超低排放要求。擬于2020年底前完成的產能置換項目。三要規范開展超低排放評估監測,經評估監測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業要及時變更排污許可證。各市生態環境局應加強對企業的服務,為超低排放評估監測工作提供指導。
各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要做好《決戰計劃》的保障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部署,明確任務措施,有序推進工作開展,堅決杜絕“一刀切”現象。各市要加快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將任務細化、量化,制定實施計劃,倒排工作進度,加快組織實施,確保任務“清 零”。要建立幫扶機制,主動深入企業開展調查研究,制定“一企一策”實施計劃,幫助企業解決具體困難和實際問題,優化項目服務,優先支持提前關停退出的產業轉型升級項目。嚴格執法監管,對嚴重違法排污、不落實超低排放改造的企業,依法采取停產整治或關閉退出。
文章來(lai)源:山西省生態(tai)環境廳